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还能离吗


起诉离婚时,即便男方不同意,也是有可能离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诉讼离婚的基本概念。诉讼离婚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这和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自愿且达成一致。而诉讼离婚中,即使一方不同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也能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您能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您能拿出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或者有证据证明男方与他人同居,如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但您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过法院调解确实无法和好,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不过,在实践中,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而男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您不能离婚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您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并不一定就离不了,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您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