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得了癌症是否能离婚?


从法律层面来说,老公得了癌症,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在我国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要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关键。虽然老公得了癌症,但这并不影响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患病方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等因素,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给予患病方适当的照顾,以保障患病方离婚后的基本生活。同时,提出离婚的一方也有道德上的责任给予患病方一定的帮助和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