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一方有病可以离婚吗?


在我国,婚姻法已废止,现行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从法律角度来讲,一方有病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意味着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在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时提出离婚请求。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方有病可能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比如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生病一方的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原因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照顾,另一方提出离婚时,法院可能会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要求提出离婚的一方给予患病方一定的经济帮助和生活照顾。这也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保障患病方的基本生活权益。总之,一方有病并不绝对地限制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权利,但在离婚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也要考虑到公平和人道主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