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可以有共同抚养权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我们都很爱孩子,不想让孩子缺失任何 一方的关爱。所以想问问,在离婚后,孩子能不能由我们共同抚养呢?这样的话孩子也能在完整的爱里长大。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种操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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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孩子是可以有共同抚养权的。共同抚养权,通俗来讲,就是离婚的父母双方共同行使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承担抚养义务,而不是由一方单独抚养孩子。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为共同抚养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进一步明确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共同抚养孩子是被法律认可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共同抚养孩子达成一致协议,并且这种抚养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那么法律是允许的。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在不同的时间段,孩子分别与父母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共同参与孩子的教育、医疗等重要事务的决策。不过,法院在判断是否支持共同抚养权时,会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量因素,确保这种抚养方式能够真正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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