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是否可以撤销?


在探讨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是否可撤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这种赠与行为的性质。当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时,这并非是一个简单的赠与合同。它是夫妻双方基于离婚这一身份关系的解除,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安排,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的财产分割条款就包含了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也就是说,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是不能随意撤销该赠与条款的。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其中的各项条款相互关联、相互制约。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往往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问题紧密相连。如果允许一方随意撤销赠与,可能会破坏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做出了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那么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离婚协议,进而涉及到对房产赠与条款的重新处理。《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如果出现了严重影响赠与人生活的情况,比如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民法典》中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并且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总之,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一般情况下不可随意撤销,但在符合特定法定情形时,是有可能撤销的。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