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得了重大疾病,已经花了不少钱。听说有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政策,能减轻一些负担,但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去办理二次报销,也不清楚具体流程。希望了解一下到底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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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进行报销的制度,目的是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一般来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部门: 首先是当地的医保部门。医保部门是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执行与管理的主体。很多地区的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是依托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者职工大病补充保险来实现的。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时,符合二次报销条件的费用可能会在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直接进行报销结算。如果不能在医院直接结算,就需要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前往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二次报销。 其次,民政部门也可能涉及其中。对于一些困难群众,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除了医保的二次报销外,民政部门还有医疗救助政策。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如果符合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条件,还可以申请民政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这种情况下,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可能参与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有些地方政府会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在这种模式下,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的报销审核和费用支付工作。参保人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按照商业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报销申请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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