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时职业病员工该如何赔偿?


当公司倒闭时,对于职业病员工的赔偿是有相应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员工就享有相应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职业病员工,除了上述的经济补偿外,还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公司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若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就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还有财产可供分配,那么要优先清偿包括职业病员工在内的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中,职工的权益是优先得到保障的。 所以,职业病员工在公司倒闭时,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自己应享有的赔偿和待遇,并且关注公司的破产清算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