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结业安排到别的公司的人如果被辞退后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原本所在的公司结业了,之后被安排到了别的公司,可没想到又被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呀?是按照在原公司的工作时间,还是新公司的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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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公司结业安排到别的公司后又被辞退的情况,赔偿金的计算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法律概念——经济补偿金,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说的工作年限计算是关键,如果是公司结业安排到新公司后被辞退,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和新公司的工作年限是合并计算的。比如,在原公司工作了3年,在新公司工作了1年半,那么总的工作年限就是4.5年(3年 + 1.5年,1.5年中半年以上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上述例子中总的工作年限4.5年,经济补偿金就是4.5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辞退的情况,比如没有正当理由,违反法定程序辞退员工,那么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还有,如果公司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到员工,那么公司还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的薪水作为代通知金。不过,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像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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