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申请保全?
我正在和另一半办理离婚,涉及到不少财产分割的问题。听说在财产分割中可以申请保全,可我不太确定。我担心对方在分割过程中转移财产,想知道到底能不能申请保全,申请的话有什么要求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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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通俗来讲,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偷偷转移、隐藏、变卖财产,导致自己在官司打赢后却拿不到应得的财产,向法院申请对这些财产进行保护的一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在离婚案件里,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就符合情况紧急的条件,此时就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比如,发现对方突然把夫妻共有的存款大量转出,或者要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等情况。 同时,该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担心对方的某些行为会导致之后的财产分割判决难以执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要保全的财产范围等情况。并且,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总之,无论是在离婚诉讼前还是诉讼过程中,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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