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两套经济适用房是否必须退一套?
我和我爱人名下有两套经济适用房,最近听说这种情况得退一套。我不太清楚具体 规定,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必须退一套啊?要是不退会有啥后果呢?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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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它的供应对象主要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且通常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优惠。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虽然这里没有直接针对拥有两套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但立法本意是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避免资源的不合理占用。
从公平性和政策目的来看,如果夫妻双方拥有两套经济适用房,很可能违反了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初衷。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会要求退还其中一套。因为经济适用房资源有限,是为了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能够改善居住条件。如果允许一个家庭拥有多套,就会导致其他真正需要的家庭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
若不按规定退还,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后果。相关部门可能会采取行政措施,比如要求补缴差价,将多占的经济适用房按照市场价格补足费用;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收回两套经济适用房,并追究相关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退还其中一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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