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能否不在登记地起诉?

我和另一半在外地登记结婚,但现在都在本地生活,感情破裂想离婚。想问下,这种情况离婚诉讼必须去登记地法院起诉吗,还是可以在本地起诉呢?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是可以不在登记地起诉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姻登记地和离婚诉讼管辖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婚姻登记地是指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地方;而离婚诉讼管辖地则是指有权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所以,登记地并不是离婚诉讼管辖的唯一依据。比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是在A地,但之后一直在B地生活,并且在B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当其中一方要提起离婚诉讼时,就可以向B地的法院起诉,而不用去A地。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时候就会由原告这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辖离婚诉讼案件。 总之,离婚诉讼管辖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不局限于婚姻登记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