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可以不回户籍地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回户籍地办理离婚太麻烦了。想问问,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回户籍地办理,能不能在我们现在工作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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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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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可以不回户籍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形。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从一般规定来说,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地办理。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而对于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不一定非要回户籍地。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在有“跨省通办”试点的情况下可以不回户籍地,诉讼离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条件下也可以不回户籍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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