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离婚了户口不迁是否还能分到钱?
我是拆迁户,和伴侣离婚了,但户口还没迁走。现在面临拆迁补偿问题,我不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分到拆迁的钱,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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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补偿的问题中,拆迁户离婚后户口不迁是否还能分到钱,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补偿的两种常见方式。一种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另一种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补偿。 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来计算的,通常只要户口还在拆迁范围内,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份额。因为户口是确定拆迁安置人口的一个重要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精神,征收补偿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人员,一般会在安置补偿方面予以考虑。 然而,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来计算的,那就需要看离婚时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如果离婚时房屋的产权已经明确归另一方所有,那么即使户口未迁走,可能也无法获得房屋面积的拆迁补偿款。因为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屋产权人的补偿。比如《民法典》中对于物权的规定,明确了产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此外,各地的拆迁政策存在差异,有的地方可能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拆迁补偿对象和标准。有些地方可能会考虑离婚后是否在当地实际居住、是否在其他地方享受过拆迁安置等情况。所以,要确定自己是否能分到钱,还需要详细了解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建议及时与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沟通,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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