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女子后来买的东西是否能拿走?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我自己花钱买了一些东西放在原来的住处,现在前夫不让我拿走这些东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后我买的这些东西我有没有权利拿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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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女子后来买的东西通常是可以拿走的。这涉及到对个人财产的界定问题。个人财产是指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离婚之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范畴。也就是说,离婚女子在离婚后购买的物品,是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进行消费所获得的,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归该女子个人所有。她对这些物品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前夫阻止女子拿走离婚后购买的东西,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侵犯了女子对个人财产的处分权。如果双方就此事无法协商解决,女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返还自己离婚后购买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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