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我自己出钱买了套房子。可前夫现在说这房子是共同财产,要分一份。我就想知道,离婚后我自己买的房子,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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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两人领结婚证开始,到离婚手续办完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算。而离婚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所以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从法律定义上来说,就不再和另一方有共同所有的关系了。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是离婚后,双方又有了一些财产上的约定,比如约定离婚后买的这套房子双方都有份,或者虽然离了婚,但还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出资购买,并且明确了共有关系,那这种情况下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 如果对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判定房子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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