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是怎么算的?
我刚离婚不久,最近打算买套房子。但不太清楚离婚后买的房产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个人财产,要是算的话又是怎么界定的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影响房产的归属判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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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凭借自己的资金、资源等独立获得的财产,这类财产仅归个人所有,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情境下,可以理解为离婚后新取得的财产。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终结,此后一方购买房产,因为不再存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所以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购买者的个人财产。 判定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关键在于购房时间和资金来源。如果是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成之后购买,且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个人的劳动收入、继承或受赠明确只归个人的财产等,那么该房产毫无疑问属于个人财产。例如,离婚后用自己工作积攒的存款全款买房,这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假如在购房过程中,有他人(如前任配偶)出资,并且双方有约定该房产的归属,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的性质。又或者,如果购房后,与他人存在产权登记的约定,比如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这也可能会改变房产单纯属于个人财产的性质。所以,在离婚后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明确资金来源和产权登记等问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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