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两年后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
我之前遭遇了交通事故,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做伤残鉴定。现在都过去两年了,身体有些后遗症,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做伤残鉴定,做出来的结果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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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两年后,通常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不过,这里面有一些情况需要我们详细了解。 首先,我们来说说什么是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就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确定。它就像是一个“诊断书”,可以明确受伤后身体功能受到的影响程度。 从法律规定来讲,并没有严格限制交通事故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做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这意味着,只要有需要确定赔偿数额等情况,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然而,时间拖得太久去做鉴定,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一方面,时间长了,受伤部位可能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这样可能导致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比受伤当时实际的等级要低,不利于争取合理的赔偿。另一方面,时间间隔久了,相关的证据收集可能会变得困难,比如当时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如果丢失或者不完整,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所以,虽然交通事故两年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但建议尽量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进行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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