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八个月好了,还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我之前骨折了,现在八个月过去已经好了。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时间过了就不能做了,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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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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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主要是用于评估因工或非因工受伤后,劳动者劳动能力受到影响的程度。 在我国,骨折八个月好了之后,通常是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说,只要伤情相对稳定了,无论时间过了多久,都具备申请鉴定的基本条件。 这里的“伤情相对稳定”是一个关键概念,它意味着骨折愈合、身体恢复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不再有明显的病情变化。骨折八个月如果已经好了,一般可认为伤情相对稳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对申请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不过,最终能否鉴定以及鉴定的结果如何,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骨折的部位、严重程度、恢复情况等。如果骨折恢复得非常好,对劳动能力没有造成明显影响,那么鉴定结果可能显示不构成伤残等级;但如果仍存在一定的功能障碍,影响了劳动能力,就可能会被评定相应的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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