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署家庭暴力警告书后还可以撤销吗?

我之前和配偶发生冲突,对方报了警,警察给我发了家庭暴力警告书,我也签署了。现在我和配偶已经和好,不想让这个警告书对我以后有影响,想问下签署的家庭暴力警告书还能不能撤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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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警告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家庭暴力警告书是公安机关对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的一种告诫文书。它的目的在于警示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同时也能起到一定的证据作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家庭暴力警告书是否可以撤销。不过,从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精神来分析。 如果是因为一些误会导致签署了家庭暴力警告书,或者在签署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双方已经和好,并且有证据证明不会再发生家庭暴力行为,理论上可以向发出警告书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申请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虽然这里没有提及撤销的内容,但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然而,如果存在实际的家庭暴力行为,且证据确凿,一般情况下很难撤销警告书。因为警告书本身就是对家庭暴力行为的一种处理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即使双方已经和解,也不能否定曾经发生过家庭暴力这一事实。 所以,是否能够撤销家庭暴力警告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进行判断和决定。你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双方的和解协议、保证书等,向公安机关诚恳地说明情况,争取合理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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