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钱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结婚的时候娘家给了一笔陪嫁钱。现在就想弄清楚,这笔陪嫁的钱在离婚的时候到底能不能分割啊?是全部归我,还是要和对方分一分,不太懂这方面法律规定,想了解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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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的钱在离婚时能不能分割,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 如果陪嫁的钱是在结婚登记前娘家给的,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这笔钱归女方,不用进行分割。 要是陪嫁的钱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娘家给的,并且娘家没有明确表示这笔钱只是给女方个人的,那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陪嫁的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财产等特定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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