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居住权房能买卖吗?
我有一套房子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但我不知道有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买卖,会不会因为有居住权的存在导致交易不合法,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我能不能顺利把房子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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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民法典中居住权房能否买卖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居住权。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简单来说,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一旦房屋被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合法地居住在该房屋内,其他人不得随意干涉。 那居住权房能不能买卖呢?答案是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禁止居住权房的买卖。房屋所有权人仍然对房屋享有处分权,可以将房屋出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它不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使房屋被卖出去了,居住权人依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约定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购买设有居住权的房屋时,需要充分了解居住权的相关情况,比如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人的身份等。因为居住权的存在可能会影响购房者对房屋的实际使用。如果居住权期限较长,购房者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实际入住该房屋。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可以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了解房屋是否设有居住权。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可以买卖,但房屋的买卖不影响居住权的存在。无论是房屋所有权人还是购房者,都应该充分了解居住权的相关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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