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了教育机构的学费是否可以退?

我给孩子报了个教育机构,交了学费后发现教学质量不太好,和机构宣传的相差甚远。现在我想让孩子退学,把学费退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交了教育机构的学费能不能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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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费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交了教育机构的学费是否可以退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当我们向教育机构缴纳学费时,实际上就和教育机构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都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教育机构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或者教学时间进行授课,那么我们作为消费者就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教育机构承诺配备有经验的教师,但实际授课的教师根本不具备相应资质,这就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我们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要求机构承担责任并退还学费。 其次,如果是我们自身的原因想要退学退费,情况就会相对复杂一些。不过,即便如此,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仍然有可能要回部分学费。根据公平原则,我们没有享受到全部的教学服务,教育机构不应该收取全部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我们在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因为突发的重大疾病无法继续学习,此时我们可以和教育机构协商,按照公平原则要求退还未学习部分的学费。 此外,如果教育机构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我们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学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增加赔偿。该条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教育机构宣传课程包含大量实践环节,但实际根本没有安排,这就构成了欺诈行为,我们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在遇到需要退费的情况时,我们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授课视频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和教育机构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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