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公司资金是否可以协商?

我挪用了公司的资金,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和公司协商解决这个事情,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我担心协商了会不会还得承担法律责任,不协商又怕公司直接把我告了,想了解下到底能不能协商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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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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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在法律层面,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是否可以协商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挪用公司资金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益,公司有权要求挪用者返还被挪用的资金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下,挪用者和公司之间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双方可以就资金返还的方式、时间、赔偿金额等问题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确定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 然而,从刑事责任角度看,如果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旦构成犯罪,这就属于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并不能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过,若挪用者与公司协商并积极返还资金、赔偿损失,取得公司的谅解,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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