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员工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给老板打工,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老板却一直拖着不给发工资。我想问问,在这种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我作为员工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呢?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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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是有可能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单位要给员工一笔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当老板拖欠工资时,员工有权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当员工因为老板拖欠工资而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想要获得经济补偿金,一般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支付工资。员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老板拖欠工资时,员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并且有多种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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