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自动离职吗?
我所在的单位已经拖欠工资好几个月了,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自动离职啊?离职后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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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自动离职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里所说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包含了单位拖欠工资这种情况。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单位拖欠工资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其次,当员工因为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时,还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员工在离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比如通过邮寄辞职信的方式,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证明自己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总之,单位拖欠工资,员工不仅可以自动离职,还能依法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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