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用人单位还可以扣工资吗?
我从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说要扣我一部分工资。我不太明白,我已经按正常流程办了离职,为啥还要扣我工资呢?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在我辞职后还能扣我工资吗?
展开


在通常情况下,辞职后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扣工资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为劳动者工资权益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意味着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能会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一般情况下辞职后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但如果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规定扣除一定工资用于赔偿。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扣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