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实刑能否监外执行?
我家人被法院判了实刑,但身体不太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自理都有点困难。我想问问,像这种情况判了实刑后能不能监外执行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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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刑是指需要在监狱等场所实际执行的刑罚,而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所以,如果被判处实刑的罪犯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申请监外执行通常需要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此外,在监外执行期间,如果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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