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最近感觉领导对我态度不太好,我担心会被辞退。想知道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到底有没有权利解除和我的合同呢?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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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时间里,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来审视彼此是否合适。 从法律角度来看,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并非毫无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其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招聘时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并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这些条件。例如,用人单位不能在试用期快结束时,随意以一个模糊的理由辞退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虽然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劳动者也要了解自己的权利,遇到不合法的解除行为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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