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可以不申报吗?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不太清楚在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方面的申报规定。不知道是不是必须要进行申报,如果不申报会有什么后果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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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不申报的。关联业务往来申报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关联方简单来说,就是与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等关系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如果企业不按照规定进行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会面临一系列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是一项法定的义务,企业应该重视并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申报,避免因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而遭受税务处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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