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可以中止执行?

我有个官司已经到执行阶段了,我对执行有一些异议就提出来了。现在我特别担心执行不会停,会对我的权益造成损害。我想知道在我提出执行异议的这段时间里,执行能不能先停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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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比如,法院要执行一套房子,案外人说这房子是自己的,不是被执行人的,这就是提出了执行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在1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案外人提出的理由成立,那么就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例如,在上述房子执行案例中,如果案外人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法院审查后认可了,就会暂停对房子的执行。 但是,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案外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异议,执行不会中止。比如案外人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有权利,法院就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 此外,如果是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直接导致执行的中止,但如果执行行为确实违反法律规定,法院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可能会对执行进程产生影响。 所以,在执行异议期间,执行有可能会中止,但这取决于法院对执行异议的审查结果。当事人或案外人在提出执行异议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便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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