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得利益是否能成为诈骗罪的对象?

我跟人谈了个合作项目,对方承诺我能有一笔可得利益。但后来发现对方是在诈骗我。我就想知道,我预期能拿到的这笔可得利益,在法律上能不能算成诈骗罪里的诈骗对象啊?我能不能就这部分利益追究他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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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得利益
  • #诈骗罪对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可得利益能否成为诈骗罪的对象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可得利益和诈骗罪的基本概念。可得利益,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一种未来的、预期的利益,并不是已经实际拿到手的财物。比如,一家工厂和客户签订了订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生产和交付后,预计能赚取的利润就是可得利益。 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诈骗罪所涉及的对象主要是现实存在的财物。 从法律理论层面来看,对于可得利益能否成为诈骗罪的对象存在一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可得利益不应该成为诈骗罪的对象。原因在于,可得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它只是一种预期的收益,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不一定能最终实现。而且,刑法主要保护的是现实的、已经确定的财产权益,可得利益由于其不确定的特性,很难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例如,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可抗力事件等,都可能导致原本预期的可得利益无法实现。 然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得利益可以成为诈骗罪的对象。如果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使得被害人丧失了获取可得利益的可能性,并且这种可得利益是具有高度可能性和可预期性的,那么就可以将其视为诈骗罪的对象。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家代理合同,甲公司可以凭借该合同获得稳定的代理收益。但丙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乙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的合同,转而与自己合作。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原本可以获得的代理收益,也就是可得利益,因为丙的诈骗行为而丧失。此时,这种可得利益就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对象。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可得利益是否能成为诈骗罪的对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看可得利益的确定性程度。如果可得利益是基于明确的合同约定、稳定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具有较高的实现可能性,那么被认定为诈骗罪对象的可能性就较大。其次,要考察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与被害人丧失可得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诈骗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无法获得可得利益时,才有可能将可得利益纳入诈骗罪的范围。最后,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总之,可得利益能否成为诈骗罪的对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运用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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