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参与遗产继承?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周围人也都认为我们是夫妻。现在对象突然去世了,他家里人不承认我,不想让我继承遗产。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事实婚姻,我有权利参与对象的遗产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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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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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参与遗产继承,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和法律保护是有时间节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 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这种情况下的事实婚姻是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由于这种事实婚姻被认定为合法婚姻关系,那么配偶一方就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参与遗产继承。 然而,如果是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由于法律不再承认其为婚姻关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在同居关系下,双方并不具有配偶的身份,也就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但是,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此外,如果死者在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同居的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可以根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 综上所述,1994 年 2 月 1 日之前的事实婚姻,配偶有权参与遗产继承;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的,一般不能以配偶身份参与法定继承,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通过分割共同财产或依据遗嘱来获得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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