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书面材料能够作为家暴证据?

我最近遭遇了家暴,心里特别害怕和无助。想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可又不清楚在众多材料里,哪些书面的能当作证据。就想知道具体有哪些书面材料可以用来证明家暴,好让自己有准备,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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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有不少书面材料是可以作为证据来维护受害者权益的。 首先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这是公安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发出的一种具有法律性质的书面告诫,里面会详细记录施暴者的身份信息、实施家暴的事实陈述,以及明确警告其不得再实施家暴 。依据相关反家庭暴力法规,它是认定家暴事实的有力证据之一。 其次,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也可作为证据。当受害者向这些机构寻求帮助时,机构会记录下事件相关情况,这些书面记录能够反映家暴行为的发生以及处理过程。 再者,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也属于重要的书面证据。当遭受家暴受伤去医院就诊,医院会出具病历,记录受伤情况、诊断结果等;诊疗花费票据则能证明因家暴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二者都可以证明家暴行为对受害者身体造成的伤害。 另外,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等也有作用。如果加害人在实施家暴后,写下此类书面材料承认家暴行为,表示悔过并保证不再实施,那么这些材料可以作为家暴存在的证据。 最后,证人证言若以书面形式呈现,也能作为证据。比如邻居、亲朋好友目睹了家暴过程,他们所书写的关于家暴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的书面证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辅助证明家暴事实。不过在离婚诉讼等场景中,证人通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出庭,并亲自接受法官询问和对方质证。 相关概念: 告诫书:是公安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发出的书面告诫,记录家暴事实等情况,具有一定法律意义。 证人证言: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书面形式的证人证言在符合规定时可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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