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能来吗?


在法律领域,不公开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所谓不公开审理,简单来说,就是案件的审理过程不向社会公众开放,媒体不能进行报道,普通群众也不能进入法庭旁听。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一些特殊的利益,比如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在刑事诉讼里,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只有法定的相关人员才可以参与到庭审当中。一般情况下,家属如果不属于诉讼参与人,是不允许旁听的。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而在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家属同样通常不能旁听。不过,如果家属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是可以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的。 在行政诉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和刑事、民事诉讼类似,不公开审理的行政案件,非法定参与人员的家属一般也不能旁听。 不过,实践中如果家属有特殊情况,比如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家属),就可以参与庭审。此外,如果家属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参与人身份,比如作为证人等,也是能够参与到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当中的。所以,总体而言,不公开审理案件家属原则上不能旁听,但符合法定条件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