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是否还能被取保候审?
我家属收到了拘留通知书,我很担心他的情况。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为他办理取保候审,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件,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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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不过,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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