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通知书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我家里人收到了逮捕通知书,我们很担心他,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具体要怎么做,有哪些条件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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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逮捕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依然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暂时不被羁押的一种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依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当犯罪嫌疑人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不过,是否能够获得批准,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的进行情况。 所以,收到逮捕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就失去了取保候审的机会。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在符合条件时及时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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