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职工家属能否继承工亡人所缴的养老金?
我家里有人因工去世了,他之前一直有缴纳养老金。我想知道,作为家属,我们能不能继承他所缴纳的养老金呢?这对我们家庭经济情况很重要,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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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工亡职工家属是可以继承工亡人所缴的部分养老金的。 首先,我们要理解养老金的构成。职工所缴纳的养老金,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进入社会统筹账户,另一部分是进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主要是用于现收现付,保障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等,这部分资金家属是不能继承的。而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是职工个人缴费以及按规定计算的利息等,这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所以,对于工亡职工来说,其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家属是有权利继承的。 在实际操作中,家属继承工亡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时,通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来办理。一般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合法继承人。家属继承这部分养老金,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工亡带来的经济压力,保障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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