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我遇到了股权纠纷的问题,和合作方在股权分配上有了分歧。我不太清楚这种纠纷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是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还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管辖规定,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展开


在法律中,管辖指的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等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对于股权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涉及股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了有效的管辖协议,那么就按照该协议所约定的法院来管辖。 其次,如果没有管辖协议,那么要考虑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股权纠纷通常不属于这两类专属管辖,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若不属于上述情况,一般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确定股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时,要先看是否有有效的管辖协议,再判断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最后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