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母亲擅自送给他人抚养,父亲有权要回吗?
我和孩子妈妈没有离婚,但她没跟我说一声,就把儿子送给别人抚养了。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也很担心儿子在那边过得好不好。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把儿子要回来啊?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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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父亲是有权要回孩子的。 首先要明白送养孩子这件事在法律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明确指出,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只有在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特殊情况下,另一方才可以单方送养。 这就意味着,母亲未经父亲同意擅自将儿子送给他人抚养,这种送养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正常的送养程序要求父母双方共同决定并进行送养操作。所以,父亲基于这个法律规定,是有权利要求将孩子要回的。 如果父亲想要要回孩子,可以采取一些方式。可以先尝试和收养孩子的一方以及母亲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和平解决,让孩子回到自己身边。要是协商不成,那么父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父亲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合适的生活环境和抚养条件等,来增加自己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总之,父亲有权要回被母亲擅自送养的孩子,并且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这一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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