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提离婚但无过错方不同意,还能离得成婚吗?
我是婚姻里的过错方,现在想和另一半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我还能不能成功离婚呢?我该怎么做才可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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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过错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也是有可能离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个概念。协议离婚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一件事,双方都愿意结束婚姻关系,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但在这个问题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所以协议离婚这条路走不通。 那就只能考虑诉讼离婚了。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过错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而且,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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