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在劳动纠纷里,很多人会疑惑劳动争议能否提起民事诉讼。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白劳动争议和民事诉讼的概念。劳动争议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像工资、福利、辞退这些问题。民事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也明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一般情况下,得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这类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只有在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时,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所以,劳动争议通常在经过仲裁后是能提起民事诉讼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程序。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