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我和配偶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打算协议离婚,但我俩的户口都不在现在工作的城市。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直接在现在所在的城市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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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按照一般规定,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在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随意在异地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某个城市,是无法在该城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不过,2021年开始实施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非本地户籍的夫妻,也可以凭借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目前有不少省份都在试点范围内,比如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所以,如果你们所在的城市是试点地区,且满足相关条件,那么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可行的。你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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