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诉讼?

我刚和前夫离婚,在婚姻期间他对我有长期的冷暴力,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现在离婚了,我想知道还能不能就这个事去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诉讼,不知道法律上支不支持,所以来问问。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诉讼,这是很多经历痛苦婚姻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法律上是认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就包括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上述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精神伤害的,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离婚后还能否提精神损害诉讼呢?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在离婚时就已经知道对方有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但当时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才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这是因为法律要求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 但如果是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伤害,那么是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 此外,提起精神损害诉讼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要有明确的被告,就是实施了过错行为的一方;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要明确提出要求赔偿的金额,以及说明对方的过错行为是如何给自己造成精神伤害的;并且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际操作中,要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自己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遭受了精神痛苦。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总之,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诉讼的,但要注意时间限制和证据的收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