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养老扣税可以填两个人吗?
我想在个人所得税里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我父母都年满60岁了,不知道能不能同时把他们两个都填上去进行扣税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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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是可以将父母两人都作为赡养对象进行申报扣税的。这里我们先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相关费用的一项政策。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只要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只要有一位年满60岁,纳税人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当父母两人都年满60岁时,也无需分别填报两人信息来额外增加扣除额度,因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统一的,不会因为赡养老人的数量增加而提高扣除金额。所以,你在申报时可以将父母两人信息都填上去,但扣除额度不会因为填了两人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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