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能抵扣多少?
我想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家里有父母需要赡养,但是不太清楚在这方面能抵扣多少税款。我父母都已年满60岁,不知道具体的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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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项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内容。这里说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在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税款时,可以把符合条件赡养老人的支出从收入里扣除一部分,这样应纳税的金额就变少了,缴纳的税款也会相应减少。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首先,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那么每月按标准可以扣除2000元。也就是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能从收入中扣除2000元。比如,你的月工资收入是10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原本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元,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就变为10000 - 2000 = 8000元,这样缴纳的税款就会减少。 其次,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不过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分摊方式可以由兄弟姐妹间进行约定,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还可以平均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举个例子,你和兄弟姐妹三人共同赡养父母,你们可以约定每人每月分摊扣除额度,只要总额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不超过1000元就行;或者由父母指定你们各自的扣除额度;也可以三人平均每人每月扣除约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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