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默认加工作量,事后可以找公司吗?
我在哺乳期,公司给我增加了工作量,当时我没说什么就接受了。现在我觉得负担太重了,想问问事后能不能找公司解决这个问题,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公司合理处理增加工作量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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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哺乳期女职工默认接受增加工作量后,事后是有可能找公司进行合理解决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女职工在哺乳期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该规定第九条指出,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这意味着公司随意增加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量,很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公司给哺乳期女职工增加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与女职工协商一致,擅自增加工作量,那么这种变更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虽然女职工在当时默认了增加工作量,但这并不代表她就丧失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因为默认可能是出于各种原因,比如不了解自身权益、害怕得罪公司等。女职工事后发现增加的工作量给自己带来了过重的负担,影响到自身和婴儿的健康等情况时,是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女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工作任务安排、加班记录等,以证明公司确实增加了工作量,且这种增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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