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能不能找其家人?

我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现在他一直拖着不还。我联系不上他本人,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去找他的家人让他们帮忙还钱吗?在法律上这样做是否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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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偿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欠钱不还能否找其家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从一般的法律原理来看,债具有相对性。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甲借给乙钱,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只有乙对甲有还款的义务,甲不能随意要求乙的家人来还钱。这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避免无端地让他人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债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未成年人借款时,由于他们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借款行为可能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认可才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认可,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而如果借款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法定代理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找其监护人(家人)。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家人是债务的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在这种有担保关系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找作为担保人的家人要求还钱的。 另外,如果借款人去世,其家人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家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找债务人的家人还钱,但在未成年人借款、家人是担保人、家人继承遗产等特殊情形下,是可以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要求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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