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捡到遗失物是否可以要求报酬?

我在路上捡到了别人遗失的物品,失主后来找到我想要拿回。我在保管这个物品的过程中也花了些时间和精力,就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我能不能向失主要求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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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捡到遗失物后能否要求报酬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情况来说,法律倡导拾金不昧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表明拾得遗失物返还失主是一种法定义务,并没有规定拾得人有索要报酬的权利。也就是说,单纯的拾得遗失物并归还,不能理所当然地要求报酬。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失主在寻找遗失物的过程中,发出了悬赏广告,明确表示会对归还遗失物的人给予一定报酬,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此时,拾得人按照悬赏广告的要求归还了遗失物,就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承诺的报酬。 另外,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必要的费用,比如为了保管易腐坏的遗失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意味着拾得人有权要求失主偿还这些必要的费用,但这和报酬不是同一概念。 综上所述,捡到遗失物一般不能直接要求报酬,但在有悬赏广告或者存在必要费用支出的情况下,拾得人有相应的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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