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下一环节是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下一环节通常是侦查阶段的继续以及后续的审查起诉等流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在获得检察院的批捕决定后,会继续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侦查的目的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这一阶段公安机关拥有广泛的侦查权力,比如可以进行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此时,公安机关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总的来说,检察院批捕后,案件会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推进,从继续侦查到审查起诉,最终到法院审判,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时间限制,以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