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罚款是否可以折抵罚金?

我之前因为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现在又因同一行为被司法机关判处罚金。我想知道之前交的罚款能不能折抵现在要交的罚金,不然感觉交两份钱很不划算,也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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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行政制裁,而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在法律规定上,罚款是可以折抵罚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这一规定体现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精神,避免让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重复的经济制裁。也就是说,当一个违法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又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并且行政机关已经先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处罚,之后司法机关又判处其罚金时,之前缴纳的罚款金额可以用来折抵相应数额的罚金。这样做既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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